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生党员思想政治教育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把毕业生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重要位置。毕业生离校前,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大学生党员毕业后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不到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报到,成为“口袋党员”“失联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明确告知党员《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关于自行脱党的有关规定。讲清组织关系转接、预备党员转正、交纳党费、党员档案移交等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讲透组织关系转接具体要求,教育引导毕业党员强化党性意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组织关系转接期间党员教育管理不脱节。
二、精准掌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去向
1.汇总审核信息。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对毕业生党员信息进行认真统计,填写《郑州航院2025届毕业生党员名册》(附件1)。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要亲自把关,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信息进行逐一审核,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每名毕业生党员都能落实组织关系转接去向。同时,要安排专人负责维护“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已经转正的预备党员及时在系统里填写转正时间,确保毕业生党员信息是最新状态。6月13日前,将毕业生党员名册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zua.edu.cn),经审核后领取纸质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线下转接使用)。
2.落实转接去向。已经毕业的学生党员,学校原则上不再保留其党员组织关系。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就近就便、应转尽转原则,已经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园区、楼宇、商圈等党组织,也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党组织。
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出学校,也可申请暂留在所在学院党组织。申请保留组织关系的,按要求填写《郑州航院党员出国(境)保留(党籍)组织关系审批表》(附件2),经学院党组织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扎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组织关系转接依托中组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分线上转接和线下转接两种类型。
1.线上转接。省内的组织关系转接通过系统线上办理,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通过系统发起转接,党委组织部线上审批,不用开具纸质介绍信。省内组织关系转接应在一个月内完成。
2.线下转接。转往省外的组织关系通过线下转接即开具纸质介绍信的方式办理(介绍信抬头必须是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组织)。毕业生党员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及时交给接收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滞留或丢弃。如果工作单位有变动(属改派性质),介绍信需更改内容,须在有效期内回原毕业学院办理。转往省外的组织关系一般在三个月内完成。办理省外组织关系转接,除开具介绍信外,同时要在党员管理系统登记发起转接(转接类型选择“线下转接”)。毕业生党员落实组织关系后,应在一周内将介绍信回执寄回所在学院,学院将回执汇总后与党委组织部联系,党委组织部在系统内统一填写回执办结。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认真落实介绍信回执制度,对毕业生党员的“回执联”进行整理核对归档,以备检查。
四、规范整理毕业生党员档案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安排专人统筹做好毕业生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等人员的入党材料整理、归档工作(附件3:《郑州航院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清单》)。要严格审查把关,避免出现误装、错装、漏装材料等情况,切实做好党员档案的整理、移交、登记工作,确保党员档案材料转移规范有序。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如实填写完成在校期间的考察记录。
已经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接收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去向与工作单位一致的),党员档案可移交至招生就业处归入个人档案。归档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登记造册,填写《郑州航院毕业生入党材料转移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按照时间安排到招生就业处办理移交手续。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毕业生党员本人自行携带的党员档案,要认真核对党员档案材料,确认无误后密封党员档案,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并做好签字交接手续,由党员本人携带交给转入党组织。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指导。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毕业生离校教育,帮助毕业生党员充分认识组织关系转接的重要性,详细说明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和具体要求,使每一名党员都能熟悉组织关系转接的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及时在有效期内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2.压实工作责任。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专职组织员、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等要密切配合,落实具体责任,及时协助解决组织关系转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组织关系转接各项工作稳妥有序、顺利进行。
3.做好管理追踪。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坚决防止和杜绝“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等情况。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或过期作废的,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给予批评教育,党员本人要作出深刻检查。其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大会应当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对这类党员做出相应组织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工作联系人:张老师 0371-61912620
党委组织部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