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5-06-30 16:43 刘晗  党委组织部(党校)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郑州航院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将在7月上旬对我校试用期满的中层干部进行考核,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党字[2024]57号文件任命的32位中层干部。

二、考核时间

2025年7月2日-10日。(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通知)

三、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考核干部在任职试用期一年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素质考核,重点考核其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认真总结试用期一年内的思想、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形成试用期思想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提前在单位网站公示),同时填写《郑州航院中层干部试用期考核鉴定表》(附件)。上述电子材料于7月2日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zua.edu.cn

2.述职和民主测评。考核对象在教学院部的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在机关处室的以所属党支部为单位(根据情况可适当扩大范围,人数不少于20人),分别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3.个别谈话。考核组与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沟通个别谈话人员,选择与其工作联系较多或了解情况的干部和群众进行个别谈话。教学院部谈话范围一般为:分管校领导,考核对象所在院部科级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教职工代表及有关人员;机关处室谈话范围一般为:分管校领导,考核对象所在处室工作人员、党支部人员等,以及工作联系较多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人数不少于20人。

4.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报校党委研究后确定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的结果。考核结果、民主测评结果以及相关意见,由党委组织部通过适当方式向考核对象本人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

五、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成立考核组。考核组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机关党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六、纪律要求

1.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和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全面客观公正地测评干部。

2.考核组成员要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遵守干部考核的有关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对在考核工作中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出现拉票行为,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考核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监督电话:6191262361912610

 

 

党委组织部

2025年6月30日

 

附件:郑州航院中层干部试用期考核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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