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校党〔2017〕21号)精神,现就创建第二批“党员示范岗”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建条件
“党员示范岗”应满足“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和“政治坚定、履职尽责、遵章守纪、作风正派、宗旨牢固、廉洁自律”的岗位标准要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二、推荐名额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岗位特点,分别设定教工党员示范岗和学生党员示范岗两种创建岗位类型。学院党总支申报岗位数为2个(其中,教工党员示范岗1个,学生党员示范岗1个),机关党委申报教工党员示范岗为3个,后勤管理处党总支申报教工党员示范岗为2个,其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报教工党员示范岗为1个。
三、推荐程序
以党支部为单位根据各自示范岗标准与要求进行申报,党总支根据申报情况结合示范岗标准与要求研究确定“党员示范岗”人员名单,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2月3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同时将个人1寸电子照片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 zua.edu.cn。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要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创新创建形式,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每一个创建的“党员示范岗”成为党员中的一面旗帜,以“党员示范岗”的创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开展。
2、做好宣传引导。各党总支要充分发挥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新媒体平台作用,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推广典型、学习典型。要大力宣传创建“党员示范岗”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