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院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
2018-07-04 14:50   审核人:

 

第一条 为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认真落实<<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涉密人员保密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河南省出国(境)审批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涉密委员会通过认定程序认定的人员,主要是指因工作需要,在学校的科研、生产、试验、经营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中,掌握、知悉和管理国家秘密事项,以及脱离涉密岗位仍在脱密期以内的人员。

第三条 涉密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涉密人员保密管理规定>>学校其他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有损害国家及企业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涉密人员所在岗位发生变化的,由所在部门于发生变化的次日将变动信息报至党委组织部;涉密人员解密期满或经保密委员会审查新增为涉密人员的,由保密办公室负责将涉密人员的变动信息报至党委组织部。

第五条 在职涉密人员和脱密期未满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因私出国(境)。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因私出国(境)的,必须履行出国()审批、备案和保密提醒手续。

 第六条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不代表学校和单位,属于个人行为,在国(境)外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七条 涉密人员(含离退休)因私出国(境)须提前向组织部提出申请,接受保密教育,签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涉密人员出国(境)保密义务承诺书》(见附件1),填写《郑州航院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申请表(见附件2),写明出国(境)事由、时间、地点,按照要求报各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手续完成后,领取出国(境)证件。

第八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出发前,应按照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回国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假期可顺延)交回因私证件,填写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册,并书面说明出国情况。逾期不交情况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由组织部统一负责收缴保管,上级有专门规定的按上级要求保管。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保密承诺书

     2. 郑州航院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申请表

 

 

附件【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承诺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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