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作用,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经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党委推荐,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聘请史淑桃等8位同志为特邀党建组织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请人员及联系分工安排
史淑桃联系商学院党委、材料学院党委、体育与公共艺术部党总支;
常春福联系管理工程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党委;
白全礼联系经济学院党委、数学学院党总支、创新创业中心党总支;
李春灿联系信息管理学院党委、智能工程学院党委、图书馆党总支;
王利红联系航空宇航学院党委、航空发动机学院党委、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叶伟杰联系民航学院党委、土木建筑学院党委、机关党委;
楚恩熠联系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后勤管理处党委;
卫铁林联系文法学院党委、南乌拉尔学院党总支、蓝天书院直属党支部。
二、聘任时间
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两年。
三、特邀党建组织员工作职责
特邀党建组织员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党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协助联系单位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主要包括:做好入党材料的审查工作,检查入党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同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列席联系单位审批(审议)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会议。
2.协助做好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党支部做好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等。
3.开展党员思想状况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反映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4.协助指导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建党建工作品牌。
四、相关要求
特邀党建组织员应保证工作时间,定期向联系单位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各联系单位要根据单位的需要和特邀党建组织员的自身特点,合理安排好其具体工作,定期进行交流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要协调好特邀党建组织员与党建工作队伍的关系,明确分工,确保特邀党建组织员作用充分发挥。
党委组织部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