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入党材料移交工作的通知
2023-05-18 09:15 张炎  党委组织部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入党材料移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已经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上由各二级党组织指派专人统一办理,并于毕业生离校前办理完毕。各二级党组织要对毕业生党员进行认真统计,填写《郑州航院2023届毕业生党员名册》(附件1)。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一份于学生毕业离校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zzb@zua.edu.cn,经审核后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线下转接使用)。另一份学院留存备查。

(三)办理省外的组织关系转接,通过中组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 目标党组织选择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不再开具纸质介绍信。若接收党组织无法通过党员管理系统接收组织关系,通过线下转接即开具纸质介绍信的方式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党员本人必须明确接收党组织的名称,以便填写介绍信的抬头(抬头名称必须是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组织)。毕业生党员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及时交给接收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滞留或丢弃。如果工作单位有变动(属改派性质),介绍信需更改内容,须在有效期内回原毕业学院办理。超过有效期或丢失介绍信造成无法接转组织关系的,由毕业生本人负全部责任。办理线下转接,除开具介绍信外,同时要在党员管理系统发起转接(转接类型选择“其他非系统建库单位”)。毕业生党员完成组织关系接转后,应及时将介绍信回执寄回所在学院,学院将回执汇总后与党委组织部联系,党委组织部在系统内统一填写回执,在我校党员管理系统里消除党员信息。

省内的组织关系转接通过中组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二级党组织通过系统发起转接,只需做好登记,不用开具纸质介绍信。

二、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移交工作

(一)做好入党材料的分类归档

1.正式党员材料归档。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党校培训结业证书、政审材料、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等。

2.预备党员材料归档。在预备党员离校前,及时填写好《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并归于本人档案,便于其工作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作衔接,为预备期满转正做好准备。

3.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归档。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接续培养,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期间的培养考察情况填写完整,连同入党申请书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

4.申请入党人员材料归档。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要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5.归档材料检查无误后,一人一档案袋分装密封并加盖二级党组织印章。

(二)移交材料

凡已经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接收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的毕业生党员,其入党材料一律移交招生就业处归入个人档案。其他人员的入党材料,交由学生本人带走移交给组织关系挂靠单位党组织。归档材料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登记造册,填写《郑州航院毕业生入党材料转移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印章,按照时间安排到招生就业处办理移交手续或移交学生本人。移交的档案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打捆,以便于分装归档。招生就业处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有关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相关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及入党材料的移交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避免党员失联情况发生。要明确工作责任,按时完成党员档案的移交,确保党员档案无遗漏、丢失现象。

党委组织部

                              2023518


附件【附件1:郑州航院2023届毕业生党员名册.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3届毕业生转往省外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规则.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郑州航院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移交登记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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