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2-10-11 16:47 张炎  组织部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的透明度和认可度,端正入党动机,切实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结合学校2022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答辩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各二级党组织2022年下半年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答辩时间

各二级党组织确定发展对象以后,在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前,适时组织入党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答辩组成员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发展对象人数成立若干答辩组。答辩组组长原则上由学院党委委员担任,成员包括党委委员、组织员、各党支部书记,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辅导员或专业课教师参加答辩工作。

四、答辩流程

个人陈述。答辩对象介绍个人基本情况,重点阐述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学习和工作中践行党章,发挥模范作用情况以及自己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现场问答。现场问答包含理论必答和自由问答。理论必答主要考察答辩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自由问答主要考察答辩对象回答问题思路是否清晰;表达是否流畅;思维是否敏捷。答辩问题要精心设计,体现针对性、实效性和导向性。

答辩评议。答辩组从入党动机、思想表现、理论知识、学习成绩、现场发挥等方面对答辩者的综合表现进行充分讨论,对其是否通过答辩形成书面意见。

各基层党组织要至少提前7日通知答辩对象做好相关准备,答辩现场安排专人负责记录。答辩会可组织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和学生代表到答辩现场旁听。

五、结果反馈

答辩结束后,答辩组应及时将答辩结果反馈至党支部。党支部对答辩通过者可继续进行后续的发展工作,对未通过者基层党组织应派人谈话,指出不足,了解情况,待条件成熟时可再安排一次答辩。

六、相关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答辩工作的重要意义,将答辩工作作为考察发展对象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在答辩过程中要坚持标准,紧紧围绕提高党员意识、保持党员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落实答辩责任,确保答辩效果。

结合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疫情防控办要求,各二级党组织在答辩过程中要做好疫情防护,发展对象人数较多的学院,可分阶段、分批次进行,减少人员聚集,遵守疫情防护规定。

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及时将答辩成绩表(附件2)报送至综合楼520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邮箱zzb@zua.edu.cn. 答辩评议表、答辩记录等材料由各基层党组织统一整理归档,以备检查。

附件1:郑州航院发展党员答辩评议表

附件2:郑州航院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答辩成绩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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