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现就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中层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二、基本内容
1.参加党支部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和主题党日等活动,与其他党员一起学习、开展活动、交流思想。党员领导干部是支委会成员的,还应按时参加支委会会议,与其他成员一起讨论决定有关事项。
2.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积极的思想交流和思想斗争,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倾听普通党员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
3.参加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要求参加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找梳理问题,撰写个人发言提纲;会上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抓好整改落实。
三、相关要求
1.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之前,应提前将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到党员领导干部,以便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要及时向党支部请假,不得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
2.党支部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要如实记载,同其他党员一样进行考勤、记录和管理。党支部每半年向二级党组织报告1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
3.党委组织部每年年底对各二级党组织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行督导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列入党支部书记年度抓党建工作述职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
党委组织部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