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2-06-07 10:38 刘晗  组织部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根据《郑州航院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校党[2016]1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党字[2021]38号文件任命的8位中层干部。

二、考核时间

2022年6月9日-10日。(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提前通知)

三、考核内容

全面考察试用期满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干部适应岗位情况、工作实绩以及主要优缺点。

四、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组。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按照一定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意考察干部工作实绩,形成书面核材料。

(二)考核对象述职。对照岗位职责,考核对象认真总结试用期内履职尽责情况,分析自身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将撰写的书面述职报告提前在单位网站公示,填写《郑州航院中层干部试用期考核鉴定表》(附件),提交考核组。

(三)民主测评。考核对象在教学院部的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在机关处室的以所属党支部为单位(根据情况可适当扩大范围),分别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四)个别谈话。考核组与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商定个别谈话人员名单,机关处室谈话范围以所属党支部为单位(根据情况可适当扩大范围),教学院部谈话范围为所在教学院部科级以上干部、教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15人。

(五)确定考核结果。根据民主测评排序,结合个别谈话情况,在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校党委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为合格者,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或免去其试任职务。

考核结果、民主测评结果以及相关意见,由党委组织部通过适当方式向考核对象本人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

六、考核纪律

(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考核工作,做到严谨细致、确保质量。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不带个人感情色彩。

(三)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干扰,不准接受任何宴请,不准借工作之机提出任何与考核无关的要求。

 

附件:郑州航院中层干部试用期考核鉴定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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