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1年度党建专项经费的通知
2021-04-25 17:59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向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下拨党建专项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拨标准

根据今年学校预算情况,结合学校党建工作需要,确定经费下拨标准为: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在岗职工党员,每人100元,统招本专科在校生党员、研究生党员每人30元,离退休党员每人50元。考虑到实际工作需要,党员人数较少的二级党组织适当提高党费下拨金额。明细见附件。

二、使用范围

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专款专用、统筹安排、勤俭节约、务实有效的原则,主要用于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活动,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教育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讲解费等项目;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和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走访慰问老党员、优秀党员,补助生活困难党员,探望生病住院党员;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修缮因灾受损的党员教育设施;

6.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等(外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一般安排在省内,外出经费应严格控制,不超过总经费的60%);

7.党建工作调研、学习考察和党建研究等;

8.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9.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三、相关要求

1.党建经费使用须经二级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和相关财务制度。经与财务处沟通确认,有关票据须经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再到财务部门办理手续。当年结余部分不向下年度结转。

2.各二级党组织要设立党建经费管理帐薄,详细记录党建经费的收入、支出、结存等情况,记录活动经费的使用时间、使用单位、使用对象、具体用途、使用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3.各二级党组织要将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定期向广大党员通报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监督。每年年底向校党委组织部提交党建经费使用情况书面报告。各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评体系,接受校党委组织部、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4.党建专项经费设立财务项目编号,不能同其他项目费用合并报销。

 

 

          中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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