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一”前做好慰问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的通知
2020-06-22 16:50 刘永亮  组织部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经研究,我校决定在“七一”期间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慰问帮扶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我校,能够自觉遵守党章党规,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因党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罹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新冠肺炎疫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教工正式党员。

二、程序和时间

申报困难党员慰问补助坚持实事求和自愿申报的原则,相关工作程序如下:

1.支部申报。各党支部在认真调查摸底、了解本支部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委员会研究,以支部为单位向所在二级党组织提出生活困难党员名单,并说明困难情况。

2.二级党组织审核。二级党组织对支部上报的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核实,研究确定困难党员名单(一般不超过2人,若无合适对象,也可不推荐),组织填写《郑州航院生活困难教工党员补助对象申请表》(见附件),并于 6月24日下班前,将纸质表扫描件(盖章)和电子版各一份,发送至邮箱zzb@ zua.edu.cn,联系人:刘永亮,联系电话:61912620。

3.党委组织部审批。党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困难党员名单和补助金额,最终确定补助对象,发放慰问金。

三、慰问形式

采取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金从学校党委管理党费(简称“校管党费”)中列支。

四、相关要求

各二级组织要高度重视慰问帮扶工作。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既要帮扶真正家庭生活困难的党员,又要及时听取困难党员的意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慰问金要专款专用,确保及时足额发放至生活困难党员手中,把关怀和帮扶工作落实到位,收到实效。

附件: 附件:郑州航院生活困难教工党员补助对象申请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206月22日

 

 

 


附件【附件:郑州航院生活困难教工党员补助对象申请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17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组织部
龙子湖校区地址:河南郑州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邮政编码: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