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05-12 00:00 刘永亮  组织部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展示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贯彻新时期党建工作新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我校党建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建设高水平特色骨干大学做出积极贡献,校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96周年之际,对在全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有较大影响,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干部师生广泛赞誉。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党务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干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师生出色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在推动学校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服务党员师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干部师生的信任和拥护。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成绩突出。

二、推荐范围和重点

本次表彰对象为20167月以来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党务工作者总数计算截止到20175月初。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下设党支部,机关党委推荐2个候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其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1个候选先进基层党组织,按照全校基层党组织总数的10%左右评选确定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基层党务干部中产生(主要为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党小组组长以及学校党群部门人员)。其中在职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总评选比例为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总数的5%左右;离退休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总评选比例为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总数的2%左右;学生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比例为学生党员总数的1%左右。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可以和民主评议党员、校级党员示范岗创建等结合起来。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推荐,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掌握。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要与学校党建工作考核评估和示范性支部创建等活动相结合,真正把党建工作优秀的党组织推荐上来。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导向作用。

三、工作程序

1.逐级推荐。评选工作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遴选、党委研究的程序进行。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党委组织部汇总后,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比例进行评选。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在党支部全体党员中充分酝酿评议,确定推荐对象后,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会议按照所分配名额进行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

2.考察公示。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意见,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布联系电话,接受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监督。

3.研究上报。各基层党组织根据推荐、公示等情况,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推荐名额报送有关推荐材料。

4.评审和公示。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对各基层党组织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严格审核,评审出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按比例评选出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在此基础上,按照河南省省管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额,提出初步推荐对象名单,进行考察公示。评选河南省省管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要与2016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相结合。

5.研究确定。在上述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学校召开党委会,研究审议确定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正式表彰对象。根据推荐公示情况,确定河南省省管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正式推荐对象,报送有关推荐材料。

6.通报表彰。学校党委做出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优秀个人进行奖励,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颁发奖牌。

四、报送材料

各基层党组织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审批表、一览表(见附件或组织部网站资料下载);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14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单位+对象姓名)。

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于 2017519日前 报党委组织部552房间。电子版材料(含照片)发送邮箱:zzb@zzia.edu.cn 

 

  附件1 郑州航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 郑州航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doc

 

  附件3 郑州航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doc

 

  附件4 郑州航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doc

 

  附件5 推荐对象一览表.doc

 

  附件6 填报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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