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2018〕3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校党委研究决定:
冯 峥同志任副处级纪检员、监察处副处长;
张 宁同志任研究生处副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周会娟同志任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副主任;
赵 嵩同志任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招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谢晓鹏同志任大学路校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靳 攀同志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副主任;
李振宇同志任校团委副书记;
程淑芳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王 薇同志任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王 沛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
冉 玉同志任公共艺术教学部主任(副处级);
张光辉同志任航空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穆广强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原任职务自发文之日起自行免去。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