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部分正处级干部的通知
2018-08-23 08:50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落实学校“十三五”事业改革发展规划目标任务,推动高水平特色骨干大学建设步伐,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选拔部分正处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数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职数

备注

学院业务管理岗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1

原则上应当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相应专业背景。

党政管理岗

大学路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1

蓝天书院院长、直属党支部书记

1

二、报岗条件与资格

报岗人员除须具备《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校党[2015]7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我校正式在编在岗干部。

2、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应当在副处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4、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6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特定岗位应当同时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见岗位备注)。

7、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8、凡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以2018年8月31日计。

三、方法程序

1、发布通知。

2、报岗。按照学院业务管理岗位、党政管理岗等对岗位进行分类,有参加意向人员填写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18年8月25日18:00前,报党委组织部。

3、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汇总报名情况,会同校纪委、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民主推荐。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报名岗位类别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

5、确定考察对象。校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岗位需要,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公示。

6、组织考察。组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审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就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组织考察对象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7、确定拟任人选。校党委听取考察情况,进行充分酝酿,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8、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9、任用。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发文任用,试用期一年。

四、组织领导

选拔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密切配合,校纪委(监察处)全过程监督,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工作纪律,在选拔工作中严格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等要求,筑牢公平公开公正选人用人的纪律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附件:郑州航院选拔正处级干部报名表

2018年8月22日

附件【郑州航院选拔正处级干部报名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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