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副处级干部岗位实行竞争上岗的通知
2012-09-17 00:00   审核人: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优化处级领导班子结构,提高处级干部队伍素质,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院党字[2008]9号)、《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院党字[2008]10号)和《郑州航院2011年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换届工作方案》(校党[2011]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部分副处级干部岗位实行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岗位与职数

职数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1

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1

人事处副处长

1

教务处副处长

1

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1

财务处副处长

1

审计室副主任

1

会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1

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1

信息科学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1

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1

外语系副主任

1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1

计算机科学与应用系副主任

1

艺术设计系党总支副书记

1

校医院院长

1

    三、任职条件及资格

    (一)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与管理水平,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决策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于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作风民主,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真抓实干,工作效率高,有奉献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做出实绩。

    5、正确行使学校党委、行政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二)任职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我校正式在岗职工。

    2、任正科级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年龄要求男53周岁以下,女48周岁以下。

    以上任职年限及年龄计算,时间均以2011年5月31日计。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竞争党的领导职务,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三)特殊岗位要求

    竞争教学院系(部)行政副职,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教学院系(部)党总支副书记职务,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竞争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处等单位行政副职,其资格要求和教学院系(部)行政副职资格要求相同。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违纪处分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工作程序

    1、公布岗位。在全校范围内公布竞争上岗岗位、任职条件及资格等。

    2、自愿报名。报名人员如实填写《郑州航院副处级干部岗位竞争上岗报名表》(从党委组织部主页下载,A4纸打印),每人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各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于6月10日17:00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报名表、信息汇总表(从党委组织部主页下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送东校区党委组织部,同时将本单位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zb@zzia.edu.cn信箱。

    3、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人事处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报校党委审定后公布结果。

    4、演讲答辩。通过资格审查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演讲,介绍本人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和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等,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辩。

    5、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根据演讲答辩成绩以及平时表现,由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对确定的考察对象按照相关程序组织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6、确定拟任人选,任前公示。经党委充分酝酿讨论,党委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7、发文任命。公示结束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签发任职文件。

    五、时间安排

    2011年6月8-10日,公布方案,接受报名;

    2011年6月11日,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2011年6月12日,组织演讲答辩;

    2011年6月13-15日,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2011年6月16日,公示拟任人选。

    六、组织领导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在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七、纪律要求

    1、有关部门要严格政策,认真执行相关文件规定,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

    2、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试题、考察情况、校党委讨论情况等;

    3、考察人员要公道正派,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4、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5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受理检举并制止和纠正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对竞争上岗中发生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附件:郑州航院副处级干部岗位竞争上岗报名表.doc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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