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一”前期做好慰问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的通知
2018-06-06 10:15 刘永亮  组织部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就“七一”前期集中开展慰问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慰问帮扶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我校,能够自觉遵守党章党规,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因本人或家庭成员罹患重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生活困难的教工正式党员。

二、程序和时间

申报困难党员慰问补助坚持实事求和自愿申报的原则,相关工作程序如下:

1.支部申报。各党支部在认真调查摸底、了解本支部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委员会研究,以支部为单位向所在二级党组织提出生活困难党员名单,并说明困难情况。

2.二级党组织审核。二级党组织对支部上报的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核实,研究确定困难党员名单(一般不超过2人),组织填写《郑州航院生活困难教工党员补助对象申请表》(见附件),并于 2018615日上班前,将纸质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组织部组织科(综合楼552房间  zzb@ zua.edu.cn),联系电话:60632620

3.党委组织部审批。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困难党员名单和补助金额,公示无异议并报校党委同意后,发放慰问金。

三、慰问形式

采取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金从学校党委管理党费(简称“校管党费”)中列支。

四、相关要求

各二级组织要高度重视慰问帮扶工作。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既要帮扶真正家庭生活困难的党员,又要及时听取困难党员的意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慰问金要专款专用,确保及时发放到生活困难党员手中,把关怀和帮扶工作落实到位,收到实效。

                                              党委组织部

                                                   201866

 

附件【郑州航院生活困难教工党员补助对象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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